关于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稳中提质事项)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布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等项目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财字〔2022〕144号)有关精神,由企业申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商务、财政部门初审,并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及省商务厅研究,现对省内2家设立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和1家建设外贸供应链服务平台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支持。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