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暨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暨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办节能函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 请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从事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和废塑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以及机电再制造的企业申报,并对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