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工信规字〔2021〕7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有关设区市大数据局、信息办: 现将《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6日   (此件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上饶市、宜春市大数据局,新余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推荐、专家组评审、现场核查和公示,认定赣州西克节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为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保留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

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规定,我厅开展了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申报评审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设区市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评审环节,共遴选出赣州西克节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为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2023年江西省大数

工信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上饶、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新余市大数据中心: 为培育大数据示范企业,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赣工信规字7号),我厅将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申报 (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