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助力乡村振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企业”、“援助社会捐赠企业”、“助学圆梦爱心企业”、“尊老敬老暖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建筑企业:

为持续推进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扶持经开区本土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激发全区建筑业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企业“助力乡村振兴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企业”、“援助社会捐赠企业”、“助学圆梦爱心企业”、“尊老敬老暖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关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纳税,建筑业产值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不参与买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不以行贿、受贿等非法手段谋取利益;

(五)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抢险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六)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各项经济指标、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七)两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

1、在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2、企业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存在扰乱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

3、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4、因其他不良行为被通报的。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26日

三、评选程序

(一)企业提出申报(见附件1 -附件5),提供申报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向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0806室)申报;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局会议研究决定;

(三)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认定企业申报内容实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附件1:《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助力乡村振兴企业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科技创新发展企业申报表》

附件3:《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援助社会捐赠企业申报表》

附件4:《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助学圆梦爱心企业申报表》

附件5:《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尊老敬老暖心企业申报表》

 

联系人:徐震

联系电话:18507938085(微信同号)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局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

助力乡村振兴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总承包资质

等级

  邮政编码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
手机:

 
佐证资料

名称

 
企业承诺:

我公司本次申报资料、有关数据全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

科技创新发展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总承包资质

等级

  邮政编码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
手机:

 
佐证资料

名称

 
企业承诺:

我公司本次申报资料、有关数据全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

援助社会捐赠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总承包资质

等级

  邮政编码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
手机:

 
佐证资料

名称

 
企业承诺:

我公司本次申报资料、有关数据全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

助学圆梦爱心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总承包资质

等级

  邮政编码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
手机:

 
佐证资料

名称

 
企业承诺:

我公司本次申报资料、有关数据全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2023年度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业

尊老敬老暖心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总承包资质

等级

  邮政编码  
企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固定:
手机:

 
佐证资料

名称

 
企业承诺:

我公司本次申报资料、有关数据全部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