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征集2024年部分展会服务工作机构的公告
- 商务厅
-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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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各项展会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保障好我省参展企业的服务工作,现对部分展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服务工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展会清单
第32届中国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 2024年03月 | 上海市 |
第八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 | 2024年07月 | 哈尔滨市 |
第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8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 2024年08月 | 昆明市 |
暂定征集上述展会服务机构,江西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将根据展会开展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展会的服务进行调整和中止,如造成服务工作机构相关损失由服务工作机构自行承担。
二、项目需求
1.在展会期间派出专人驻地展会所在城市,做好展会日常服务工作。
2.根据招标有关要求,采取竞争性磋商或者比价方式确定展位搭建单位及车辆保障单位。
3.根据企业参展需要,办理相关展会证件。
4.按展会组委会收费标准代收企业参展费用并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参展费收齐后按组委会通知统一转账。
5.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参展企业落实展会各项管理规定。
6.收集统计参展企业对接、洽谈、成交情况。
7.和展会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经费来源
根据组委会相关规定和展会实际情况,并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向参展企业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四、服务时间
2024年1月-12月。
五、征集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六、项目承办机构要求
1.在江西省省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内大型外贸展会相关服务工作经验。
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七、申报材料要求
1.机构概况。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等相关资质证明书复件。
3.工作方案。
4.公司规章制度。
5.一年及以上的纳税记录。
6.2021年至2023年期间国内外贸展会相关服务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合同、委托书、确认书等)。
7.经费预算方案。
八、其他要求
请参加征集单位将书面纸质申报材料编好目录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加盖公章)于12月22日前报送至江西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1楼2111室
联系科室:展览事务科
电话:0791-86246982 联系人:李希林
江西省口岸贸易促进中心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