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3】14号)和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农局发【2023】108号)要求,经我县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自愿申报、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拟推荐以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中的生产设施改善项目。

进贤县康牧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建华佳豪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金山园艺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捉牛岗腾辉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金芙蕖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腾尔达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爱进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摩登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伟业信农生态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枣树埠种养专业合作社

进贤县泉岭家盛家庭农场

进贤县东东家庭农场

进贤县德康生态家庭农场

进贤县杏林家庭农场

进贤县池溪小芳家庭农场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项目汇总表

2、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汇总表

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

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请示关于印发《南昌市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进贤县农业农村局     进贤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