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3年赣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23年赣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的通知

赣市工信投资字〔2023〕70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赣州经开区企工局: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发挥专项资金导向作用,推动一批工业企业实施技改升级,支持重大制造业项目加快建设,根据赣州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制定了《2023年赣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地工信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对照专项申报要求,积极指导本地企业编制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发现企业以虚假材料申报和专项审计报告不实,不予奖补;已领奖补后发现的,须退回奖补资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明确责任。项目实施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承担法律责任,所在地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赣州市工信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及时下拨财政专项资金。

三、按时报送。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按照专项申报要求汇总审核各专项申报材料,并于7月31日前行文将专项申报材料报送至赣州市工信局投资科,电子版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惠企通赣州市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海明,联系电话:8991195

邮箱:gxwtzk@126.com

 

附件:

1.《2023年赣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通用原则和标准》

 

 

 

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1

2023年赣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重大

制造业项目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专项

(一)政策依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13号)第五条。

(二)补助标准

对规模以上企业已竣工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列入国家统计库的技改项目,购买用于研发、生产、检验检测等软件、设备和土建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市财政按其投资额(不含增值税)的6%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或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贷款利息额的100%给予不超过2年的项目贷款贴息(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以企业实际贷款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额给予项目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当年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赣州市内注册、纳税、统计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项目实施地在赣州市内,且项目已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统计库,近三年内无环保、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相关信用信息为依据);

3.企业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完成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

4.申报时项目已竣工投产,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立项、环评、节能、安评等前期手续。项目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的,须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盖有公章的相应说明材料;

5.项目购买用于研发、生产、检验检测等软件、设备和土建投资实际支出额1000万元及以上;

6.项目没有获得过赣州市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二、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专项

(一)政策依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赣州市关于推动工业倍增升级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13号)第十三条。

(二)补助标准

对“1+5”产业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企业土建、软硬件设备实际投入,不含增值税)超5亿元的新建重大制造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一次性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1.2020年1月1日以后新签约引进的“1+5”产业内重大制造业项目(项目实施企业本地工商注册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1月1日);

2.企业通过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完成投资项目备案登记,申报时项目已竣工投产,项目实施企业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土建、软硬件设备实际投入)超5亿元(需剔除地方政府提供给企业的无偿补助资金或配套建设资金);

3.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立项、环评、节能、安评等前期手续。项目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无需办理上述手续的,须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盖有公章的相应说明材料;

4.项目没有获得过赣州市其他同类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入江西政务服务网惠企通赣州市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网址:https://qqgs.ganzhou.gov.cn:6001/qqgs-affairs-fe/home)找到对应的专项进行在线申报,下载填写相关表格,与其他相关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盖章后向所在地工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纸质版,PDF格式电子版上传亲清赣商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与企业的申报材料一起行文上报赣州市工信局。

(三)赣州市工信局负责对项目相关前期手续及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的合法性进行认定,提出项目资金分配意见报赣州市政府认定;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根据认定结果及财政专项资金总规模按比例拨付兑现奖补资金。

四、申报材料

1.项目汇总表(附件1-1);

2.项目情况表(附件1-2);

3.技术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1-3)或重大制造业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1-4);

4.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自行组织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赣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通用原则和标准》进行专项审计,出具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有落款章和骑缝章);

5.立项/备案(核准)、环评、安评、节能等文件复印件,申报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专项项目还需提供项目投资合同;

6.项目竣工投产佐证材料(工程验收报告、产线验收报告、环评或者安评验收报告等相关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专项贴息补助的还需填写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5),提供项目单位与银行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贷款资金付讫(到账)凭证、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明细清单及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等的票据清单。

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附光盘PDF电子版一份。专项审计报告需提供原件,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加盖骑缝章。

 

附件:

1-1.项目汇总表

1-2.项目情况表

1-3.技术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重大制造业项目绩效目标表

1-5.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申请表

 

 

附件1-1                    
项目汇总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审计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拟申报专项 补助方式(直补/贴息) 统计一套表投资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固定资产投资 \ 设备投资
                       
                       
                       
                       
                       
                       

 

附件1-2

项目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联系人姓名

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总资产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

(万元)

利润

(万元)

税收

(万元)

出口创汇

(万美元)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项目开工时间(年-月)  
建设地点   项目完工时间(年-月)  
项目赋码(请与当地工信部门联系获取)   统计一套表项目代码(请与当地统计部门联系获取)  
项目核准/备案

文号

  总投资(万元)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环评审批文号   铺底流动资金(万元)  
节能评估审批

文号

  企业自有资金(万元)  
安全评价审批

文号

  银行贷款

(万元)

 
三、建成后预计效果2023年
新增营业收入

(万元)

  新增利润(万元)   新增税收(万元)  
新增出口创汇

(万美元 )

  新增就业(人)  
四、项目内容
企业现有主营业务及产品规模(不超过100字)   项目技术来源及水平(不超过100字)  
当前建设进度及预期效果(不超过400字)  
   
就申报“赣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事宜,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对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记录入相关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中;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之前未曾获得任何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三、若申报的项目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企业盖章)

2023年  月   日

当地工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1-3

技术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投资构成情况
(万元)
投资总额:
    其中:地方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实施总体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预期新增产品品种/新增年产能  
质量指标 预期生产技术及工艺提升度 %
预期重点产品品质提升度 %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时间 20  年 月
项目完工时间 20  年 月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项目已完成设备投资 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项目预计本年新增营业收入 万元
社会效益 项目预计本年新增就业
生态效益
指标
项目预计本年节能降耗、节水减排情况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对企业发展前景影响  
项目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  

 

附件1-4

重大制造业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投资构成情况
(万元)
投资总额:
    其中:地方财政资金
          其他资金
项目实施总体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产能情况  
质量指标 产能利用率 %
时效指标 项目开工时间 20  年 月
项目完工时间 20  年 月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万元
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项目预计本年新增营业收入 万元
社会效益 项目预计本年新增就业
生态效益
指标
环评、能评手续齐全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对企业发展前景影响  
项目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  

 

附件1-5

技术改造贷款贴息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贷款银行(具体到支行) 贷款合同号 贷款金额(万元) 已使用贷款资金(万元) 审计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 贷款到账日期 已支付利息(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