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农字〔2023〕57号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

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管理处),新建经开区,恒湖垦殖场,有关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对照《南昌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附件2)监测认定标准,组织辖区内有关市级龙头企业和符合市级龙头企业标准现行的企业认真开展监测、新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与监测和新申报的企业,需对照《南昌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标准,根据《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的材料模板,认真编制监测和新申报材料;

2.参与监测和新申报的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务必做到材料真实、齐全、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3.参与监测和新申报的企业于9月28日前报送企业监测或申报书纸质材料3份(其中一份需全套原件),统一蓝色封面、加印书脊,同时报送电子版。

报送地址: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农经发展股

联系人:熊焕平   13732938298

邮箱:526306335@qq.com

 

附件:

1.《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的通知》

2.《南昌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3.2023年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名单

 

 

2023年9月1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