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昌县(小蓝经开区)科研平台示范点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创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南蓝办发[2023]14号)精神及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开展 2023 年南昌县 (小蓝经开区)标准化科研平台示范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投资、落户、注册、纳税和统计关系均在县 (区)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单位。

02

申报条件及材料

1、已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佐证材料:研发机构批复文件 (复印件)或国家、省级政府部门网站公示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科研平台创新目标明确,研发任务具体,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和设计基础,在国内同行业或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和优势。

佐证材料:

(1)科研平台建设情况,包括平台研发重点领域、开发项目和成果产出等相关材料;

(2)必要的研发设备投入情况及材料;

(3)近三年 R&D 经费投入及占营收比重情况,应提供近三年研发投入会计账(规上企业提供带水印107-1,107-2 表格)。

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 10 人以上、相对稳定、结构合理、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较强的研发队伍。

佐证材料:

(1)研发团队花名册和证书;

(2)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情况。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成果转化和市场前景较好;

佐证材料:

(1)有效专利证书和相关材料;

(2)科技成果登记或科技奖获得情况;

(3)知识产权优势或高价值专利获得情况。

5、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战略,有较完善的创新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等创新机制和激励机制,打造了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和创新生态环境。

佐证材料:

(1)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材料;

(2)创新氛围和创新环境标准化建设情况。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严重学术诚信问题,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侵犯知识产权以及违反会计法和税务法等行为。

佐证材料:

(1)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 2023年7月31日之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截图、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查询截图及信用中国信息报告;

(4) 信用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整套完整材料 (A4 纸双面打印,按照申请书、附件材料顺序排列,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及 PDF 电子版,申报材料中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均应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03

申报流程

(一) 企业申报阶段:2023年9月1日至30日

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申报,提交相关材料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1、南昌县科工局,澄碧湖大厦1楼,联系人: 王超18716436595

2、小蓝经开区科创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12 室联系人:吴紫月18810383692

(二)评审立项阶段:2023年10月至11月30日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材料受理与审核,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立项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拟立项名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征求县财政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报县政府审批通过后,再按程序拨付资金。

04

扶持政策

    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需要进行申报。按照《南昌县(小蓝经开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南蓝办发[2023]14号)第 12条第 (2)款:“支持企业打造标准化科研平台示范点。对已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平台的企业,经评定达到县(区)标准化科研平台示范要求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05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南昌县(小蓝经开区)科研平台示范点的通知.pdf

南昌县 (小蓝经开区)科研平台示范点申请表.doc

信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