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 上饶市
-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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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3 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2023)14号)和《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农规计字〔2023〕1号)要求,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拟推荐铅山县英将乡六和茶叶专业合作社、铅山县同升优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铅山县紫文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铅山县国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铅山县篁碧独树尖茶叶专业合作社、铅山县黄岗山岩茗家庭农场、铅山县天啟生态家庭农场和江西省江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如对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于9月16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0793-5130927。
铅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