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上饶市、宜春市大数据局,新余市大数据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大数据企业示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推荐、专家组评审、现场核查和公示,认定赣州西克节能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为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保留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称号;撤销抚州市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称号,现予以公布。

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实现动态管理,有效期三年。各地区要加大对认定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被认定企业要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名单

2.保留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称号企业名单

3.撤销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称号企业名单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江西省大数据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附件.wps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