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意见的通知

县水利、林业、供销社及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部分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提供了监测材料,拟请县水利、林业、供销社对监测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并请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单位确认。现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8月25日前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进贤县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材料

关于征求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意见的通知进贤县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材料

联系人:进贤县农业农村局  姜小庆  13970821775

进贤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