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意见的通知
- 南昌市
-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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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林业、供销社及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部分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提供了监测材料,拟请县水利、林业、供销社对监测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并请发改、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单位确认。现征求你们的意见。请于8月25日前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
附件:进贤县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材料
联系人:进贤县农业农村局 姜小庆 13970821775
进贤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