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鹰潭市
-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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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投资字[2023]148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本次项目申报按“企业注册、自主填报、县区审核、地市推荐”的程序报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宣传指导。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辖区工业企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信息及申报要求;积极指导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客观、真实编制申报材料,督促申报单位按要求规范的完成网上申报。
2.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如实客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包装设计假项目、出具假发票凭证、编制虚假财务(审计)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所申报的项目一票否决,并将其行为计入不良档案,取消其3年内专项申报资格。
3.加强项目审核。各区(市)、高新区工信部门要按照省厅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内容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严格按要求对拟推荐项目实行双人审核;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必须核查是否在工业项目库,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赴现场对手续完备性、完成投资真实性等要件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情况要在联合推荐行文中予以说明。
4.推荐时间、要求。各地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于8月23日前开展项目初审,并将拟推荐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市工信局。8月25日前在平台上完成所有项目审核,并分别提交联合推荐行文(纸质一式两份)到市工信局科技和投资科和市财政局经建科。
联系人:市工信局科技和投资科 夏煜 18607010418
市财政局经建科 王文涛 16607019983
附件:1.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1.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申报工作分工一览表
鹰潭市工信局 鹰潭市财政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2
申报工作分工一览表
序号 | 资金专题 | 扶持领域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1 | 新兴产业倍增专题 | 新兴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项目 | 夏 煜0701-6211058 |
2 | 产业基础再造专题 | 产业基础高级化项目 | 夏 煜0701-6211058 |
3 | 首台(套)应用保险补偿项目 | 吴志伟0701-6211058 | |
4 | 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项目 | 黄秀秀0701-6211078 |
序号
资金专题
扶持领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新兴产业倍增专题
新兴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项目
夏 煜0701-6211058
产业基础再造专题
产业基础高级化项目
夏 煜0701-6211058
首台(套)应用保险补偿项目
吴志伟0701-6211058
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项目
黄秀秀0701-621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