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赣州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创中心,市属(驻市)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赋能,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赣州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我市“1+5+N”产业,重点支持国家级研发平台、国家级人才团队联合企业实施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以及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成果转化项目,推动我市产业发展提质增效与转型升级。拟立项5个左右,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实施产业化的技术成果(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权归属明晰,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2.技术成果转化条件成熟,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环保等实施条件已基本具备,即将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申请项目如医药、农药、化肥、电子设备等国家明确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必须获得相应的批准许可。

3.实施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的要求。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具备良好的成长性,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竣工投产后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效应。

4.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以及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5.申报单位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存续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2022年研发投入需达到200万元,存续时间三年以下(含三年)的企业,2023年研发投入需承诺达到200万元以上。

6.申报项目必须在赣州市内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完成投资比例超过50%。

7.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及需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二)限制要求

1.已承担省、市“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项目、2022年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不予支持立项。

2.2022年前已在省内实现产业化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不予支持立项。

三、申报材料

1.赣州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2.技术来源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证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技术开发合同、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

3.项目成熟证明材料(成果、产品评价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用户定单等);
    4.产业化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风险投资;

5.上一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及最新一个季度的会计报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明细表;

    6.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7.项目建设环评报告、土地使用证明材料;

8.2022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或2023年级研发投入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推荐部门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是企业的提交到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单位是高校、科研院所的提交到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

2.推荐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核实有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并开展实地调查,择优推荐1-2项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查,主要审查项目是否在限制条件范围和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情况。

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通过联合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和现场考察,主要对项目技术水平、产业化条件进行评价。

5.根据专家论证和考察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提交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拟立项项目,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立项。

6.获立项的申报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体现产业化投资规模(指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基本建设和购置固定资产的费用)。

7.市科技局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审计报告,按照产业化投资规模(指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基本建设和购置固定资产的费用)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

    五、时间要求

    1.申报单位于7月18日前向推荐部门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部门于7月21日前完成核实调查,并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联系人:石松,电话:8991576,邮箱:gzskjjcgk@163.com。                 

      

    附件:赣州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赣州市科技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

受理编号:   密级:公开

赣州市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项目申报书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填报时间:

赣州市科学技术

二〇二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所属产业  
所属技术

领域

  所属学科

(填至二级)

 
项目周期

节点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实施周期 共   月 预计中期时间节点  
申报单位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姓名

 
单位所在地   通信地址  
产业化投资总预算   产业化预期

年产值

 
上一年度      
科研

管理人

  职务   职称  
移动

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所在单位  
最高学位 □博士□硕士□学士□其他 从事专业  
职称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其他 职务  
电子邮箱   移动电话  
主要股东名称 股东出资额(万元) 出资形式 股份占比(%)
       
       
       
参加项目人数    人。其中: 高级   人,中级   人,初级   人,其他   人;
博士   人,硕士   人,学士   人,其他   人。
科研助理   人。


二、项目简介

重大高新技术成果的主要创新点与技术创新水平,产业化建设的内容、规模、地点、总投资,项目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产业化预期达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方面简要描述。限800字以内。

 

三、技术来源与水平

 

一、技术来源与归属

简要说明产业化技术的形成过程、来源类别、产权归属等相关情况。

二、技术水平与分析

国内外同行业相关科技创新最新进展、典型科技成果、市场发展规模等,本项目技术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所处地位、竞争优势、市场前景等方面简要描述。限800字以内。

 

 


四、转化条件与基础

 

一、申报单位工作基础

(一)项目申报单位前期工作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论证、签约落地、资金筹集、开工建设相关手续办理等内容。

 

(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水平及主要成果

包括工作简历、主要学术业绩、近五年主持的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况、人才计划资助情况,奖励、论文、专利等重点成果取得情况,限800字以内。

 

(三)项目申报单位相关科研条件支撑状况

包括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含大型仪器设备)等情况,限800字以内。

 

(四)项目牵头单位运行状况(项目牵头单位不是企业的,不需填写)

填写下表,并在附件中提供该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它企业

企业特性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创新型企业 □其他:           
上市情况 □深交所 □上交所 □新加坡

□香港 □创业板  □新三板

□纳斯达克□纽约交易所

□其它:

上级主管单位 □大专院校  □中科院科研院所 □其他部委科研院所  □地方科研院所  □军队系统  □政府职能部门  □企业   □无主管

□其他:

公司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成立时间(年、月)   人员规模  
主营方向  



  主要产品(列前3种产品) 近三年年均销售额(万元)
1    
2    
3    
上年度工业生产总值(万元)    
   
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近2年利润(万元)      
近2年资产负债率(%)      
近2年实收资本收益率(%)      
近2年现金流量(万元)      
近2年纳税(万元)      

 



研发人员数量   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万元)  
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投入强度,%)  
获得发明专
利数量(项)
  获得国际发明
专利数量(项)
  软件著作权(项)  

 

制定国内标准(项)   制定国际标准(项)  

 

 

二、参与单位、团队的选择原因及其优势

说明合作方或参与单位、团队在本领域的优势,双方开展合作的基础、条件及合作方式。限800字以内。

 


五、产业化实施方案

 

一、产业化路线

1.详细阐述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目标,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实施路径、商业模式等。限800字以内。

2.详细阐述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成熟性、先进性、可行性等。限800字以内。

二、进度安排

包括项目产业化建设主要进度、年度及重点节点(“里程碑”)安排、中期目标等,限800字以内。

三、主要创新点

详细阐述产业化项目重大高新技术成果的主要创新点,每项创新点的描述限500字以内。

1.创新点1:xxxxx

2.创新点2:xxxxx

四、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的政策、组织和资源支撑条件,限500字以内。

五、风险分析及对策

从技术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几个方面分析项目实施可能面临的风险并提出对策。限800字以内。

六、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详细阐述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预期指标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以及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平台,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保障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限800字以内。

 

                       预期目标与考核指标

产业化项目预期目标 类型 考核指标 考核方式(方法)及评价手段
指标

名称

立项时已有指标值/状态 中期指标值/状态 完成时指标值/状态
  1.经济效益 指标1.1        
……        
2.会效益 指标2.1        
……        
3.生态效益 指标3.1        
……        
4.其他效益 指标4.1        
科技报告考核指标 序号 报告类型 数量 提交时间 公开类别及时限
         
其他目标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产业化项目目标”,包括经济、社会、生态及其他方面的效益,分别明确量化指标。

2.“中期指标”,各专项根据管理特点,确定是否填写,阶段目标明确的专项项目应填写中期指标。

3.“考核方式方法”,应提出符合相关研究成果与指标的具体考核技术方法、测算方法等。

4.“科技报告类型”,如实验报告、试验报告、调研报告、技术考察报告、设计报告、测试报告等。每个项目在综合绩效评价(验收)前应撰写一份最终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应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格式撰写。

5.“公开类别及时限”,公开项目科技报告分为公开或延期公开,内容需要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出版专著或涉及技术诀窍的,可标注为“延期公开”。需要发表论文的,延期公开时限原则上在2年(含2年)以内;需要申请专利、出版专著的,延期公开时限原则上在3年(含3年)以内;涉及技术诀窍的,延期公开时限原则上在5年(含5年)以内。涉密项目科技报告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六、项目团队

 

填表说明: 1.专业技术职称:A、正高级B、副高级C、中级D、初级E、其他;

2.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人月)是指在项目实施期间该人总共为项目工作的满月度工作量;累计是指项目组所有人员投入人月之和;

3.项目固定研究人员需填写人员明细;

4.是否有工资性收入:Y、是N、否;

5.人员分类代码:A、项目负责人B、课题负责人C、项目/课题骨干D、科研助理、E其他研究人员;

6.工作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其中高校要具体填写到所在院系。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 最高

学位

从事

专业

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

(人月)

人员分类代码 是否有工资性收入 工作单位 签名
1                            
2                            
..                            
    固定研究人员合计   / / / /
    流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或科研助理合计   / / / /
    累计   / / / /

 

七、附件清单

 

序号 附件名称 是否必备材料 备注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合作协议 条件判断  
4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条件判断  
5 本年度最新一个季度会计报表 条件判断  
6 2022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研发投入辅助账等相关财务报表,加盖单位财务公章)或2023年研发投入承诺书  
7 专利证书、新药证书、科技奖证书等技术来源证明  
8 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第三方成果评价等技术水平证明  
9 项目建设环评报告  
10 土地建设使用证明  
12 行业部门批准生产许可证明 条件判断  
13 各类获奖证书、省市领导批示  
14 国家级平台、人才批复证明  
15 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体现企业自筹能力的财务状况证明,股东增资协议;银行贷款合同;企业与创业投资公司签订的正式投资协议,创业投资资金到位的验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申报人部分)

 

本人根据要求自愿提交项目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和实施全过程中,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

(一)保证不发生故意反复申报、重复申报的行为;

(二)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及附件资料全部真实,涉及的科研数据、研究成果及所引用的资料文献、图标、注释合法;

(三)本人符合申报条件并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四)主动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对科技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杜绝在申报书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任务签订时故意篡改降低任务中相应指标;

(六)杜绝以任何形式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七)杜绝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各种方式及各种途径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违规到评审会议驻地游说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询问评审或尚未正式向社会公布的信息等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八)杜绝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或提供宴请、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九)杜绝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人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项目承担资格,追回项目经费,向社会通报违规情况,取消一定期限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接受相应党纪政纪处理等。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申报单位部分)

 

本单位依据任务需求,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自愿提交申报书,在此郑重承诺:本单位已就所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存在违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和其它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评审活动全过程中,遵守评审规则和工作纪律,杜绝以下行为:

(一)采取贿赂或变相贿赂、造假、剽窃、故意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资格;

(二)以任何形式探听尚未公布的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三)组织或协助项目团队向评审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宴请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或向评审组织者、评审专家提旅游、娱乐健身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四)包庇、纵容项目团队虚假申报项目,甚至骗取市科技计划项目;

(五)包庇、纵容项目团队,甚至帮助团队采取“打招呼”等方式,影响评审公正;

(六)在正式申报收中以高指标通过评审,在任务签订时故意篡改降低任务书中相应指标;

(七)其它违反财经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如有违反,本单位愿接受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停拨或核减经费,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以及主要负责人接受相应党纪政纪处理等。

 

 

项目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八、审核意见

个人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负责人: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