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万安县农业科技(富硒农产品绿色防控)示范基地的公告
- 吉安市
- 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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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30号)、吉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2〕42号)的文件要求,拟公开遴选农业科技(富硒农产品绿色防控)示范基地一批,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遴选参与我县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的农业科技(富硒农产品绿色防控)示范基8个。
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业务范围:
万安范围内从事种植业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具有一定规模,愿意参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等科技示范活动的,积极实施绿色防控技术,能够起到示范展示、指导培训、硒科普教育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资格条件:
1.积极配合完成农业主推技术的应用。要求主体水稻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果树种植800亩以上,水产养殖面积500亩以上,家禽养殖3万羽以上,家畜养殖1000头以上。
2.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相关农产品获得(或正在申报)绿色或有机认证,并获得富硒农产品认证。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科学规范。要求主体成立3年以上,具备正常经营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规章制度上墙,无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4.自愿参与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要求主体服从县农业农村局的管理,积极主动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培训、现场观摩富硒农产品展示等主推活动等各项任务。
5.原则上应有一定的基础。要求主体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有经济能力配合开展农业科技硒富集试验示范和培训观摩工作。
6.要求生产主体建立产品溯源体系,规范开具并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品做到贴标赋码上市。
三、示范基地的职责
1、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水肥一体化应用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硒富集技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等。
2、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应用技术,组织农业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3、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商务写字楼2019室)。
四、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确定为富硒农产品绿色防控示范基地,给予5万元物化补贴。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土地证明材料(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业绩和证明材料。
六、遴选程序
主体提交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家评审→公示→签订任务合同→开展项目实施。
公示时间5天,请符合条件有意参加遴选的主体于2023年6月30日17:30前将相关资料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商务写字楼2019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艳芳,联系电话:0796-5815996)。
特此公告
附件:万安县农业科技(富硒农产品绿色防控)示范基地申请表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