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通知】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以下简称重创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组织申报和遴选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有关要求,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

推进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5日

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

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23年度申报指南

为加快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升级,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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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以下简称重创工程)2023年度主攻方向(具体见附件1),且符合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

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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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条件

项目涉及产业领域处于相关产业链中高端,具有高附加值,对相关产业具有强链、补链、延链作用。

(二)企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用等级良好,近两年未被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纳入环保、安全重大违法处罚或失信惩戒不良记录名单;现有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本行业警戒线;新设立企业组织机构健全,其主要股东实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已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和省重创工程项目支持且扶持期满未按规定返还资金的企业,自资金全额返还结清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项目条件

产品方案及规模清晰、合理,市场前景良好,效益明显;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可行、工期安排合理,项目在建或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可开工建设,在建项目不早于2022年开工,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有关规定;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能评、安评等按政策规定必备的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方案、拟申请专项扶持方式及金额已经企业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决议。其中,连续两年申请重创工程未获得扶持、且在推进过程中未新增重大创新成果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技术条件

企业拥有良好的技术基础,有自主或联合研发平台,研发投入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关键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大规模产业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清晰。

(五)团队条件

生产和经营管理团队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业绩;技术团队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创新成果,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创新能力,并拥有一批行业内优秀的技术人员。

三、扶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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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创工程产业化项目采取股权质押的方式进行扶持,每个项目拟安排扶持资金1000-2000万元,扶持期限3年,扶持期满后按扶持资金额度等额回收资金。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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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申报

企业按属地原则由设区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省属企业可由省有关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前项目推荐单位要按照本指南明确的方向、条件和要求对项目认真进行初选,项目初选时间不超过2023年7月10日。

(二)项目数量

根据《关于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扶持有关情况的通报》,对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按历年重创工程扶持项目资金回收情况分档确定申报项目最大数量,其中,对资金回收率100%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不作限制;对资金回收率在80%-100%(不含)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资金回收率在60-80%(不含)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资金回收率不足60%的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据此,吉安市、宜春市、九江市、上饶市、萍乡市、赣江新区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5个、5个、5个、3个、3个、2个,其他设区市申报项目数量不受限制。

(三)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项目推荐单位的正式申报文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单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申报文件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完整附件统一制成pdf格式电子版。

(四)报送要求

1.加强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正式行文申报前,要对所推荐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做到宁缺毋滥,并在正式申报文件中明确以下内容:一是对项目的真实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及其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二是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项目进行符合性审查并确认审查结果;三是对所推荐项目按对本地产业、经济拉动作用进行排序。

2.及时报送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其中:项目正式申报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由项目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的报送时间待项目通过初审后另行通知。项目申报关键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时间再行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本指南由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23年度主攻方向

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23年度主攻方向

一、数字产业

(一)电子信息类

1.MiniLED或MicroLED等半导体照明、柔性或多层及高端HDI印刷电路板PCB、高性能基础电子材料、功能膜材料、核心电子元器件等制造及其关键技术、物联网关键元器件及设备产业化;

2.VR/AR/MR/XR等智能终端、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光学成像、投影、2D/3D机器视觉等光电子产品及关键元器件产业化、触控显示模组产业化;

3.面向或支持5G通信技术的国产核心材料及元器件、芯片、模块、终端、测试设备、5G基站关键材料及其他移动物联网关键产品产业化。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类

1.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元宇宙、工业互联网、区块链、5G、量子信息及其在各行业应用,数字工厂、信息安全、IPV6、智慧城市、边缘计算、数字孪生、北斗卫星导航、对话机器人等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2.行业应用软件、工业设计及应用软件、工业机理模型等研发及产业化,电子信息产业、铜产业、航空航天及稀土材料领域的仿真分析软件等研发及产业化,轨道交通信号及运行控制系统软件等研发及产业化。

(三)数字新基建类

物联网感知设施、时间敏感网络、工业无源光网络、算力网络、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星火链网、绿色数据中心、超算服务、物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V2X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产品产业化。

二、医药产业

(一)中药类

1.中药创新药开发及产业化;

2.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同名同方及传统经典名方等开发及产业化;

3.新型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开发及产业化。

(二)化学药类

1.创新药、首仿药等开发及产业化;

2.药品短缺目录、儿童用、抗肿瘤、罕见病等重点领域品种对应的原料药及中间体制备技术应用及产业化。

(三)生物制药类

抗体、血液制品、蛋白质、多肽药物、干细胞等生物大分子药物、生物类似药产业化。

(四)医疗装备类

1.用于血液净化、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医疗设备芯片、高值医疗耗材等产业化;

2.智能医疗设备,大型医用成像器械,高速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仪等设备产业化;

3.自动化设备、联动生产线、组合工艺设备等促进药品生产工艺现代化的智能制药装备产业化;

4.用于远程医疗的诊断设备、音频视频及网络设备等产业化。

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

(一)智能装备类

1.先进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先进材料与加工技术产业化;

2.高速高精度数控机床、数控加工中心等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3.自动化智能生产线、智能安防设备、智能化农业机械、高效智能矿山(港口)机械、智能检测设备、智能物流仓储设备、智能起重机械、有色金属加工智能化装备、增材制造(3D打印)高端装备等智能装备及重点零部件产业化。

(二)电力设备类

1.智能与节能型输变电设备、超(特)高压悬式绝缘子、换流变压器套管及其高性能绝缘材料及成套装备、智能微电网等关键装备产业化;

2.现代交通电线电缆、海底电缆、超(特)高压电力电缆等技术含量高的电线电缆产品及其电气性能的离线与在线检测装置等产业化。

(三)先进交通装备类

1.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智能网联汽车核心系统产业化;

2.智能化轨道故障检测装备、轨道交通制动系统、永磁悬浮中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永磁悬浮管轨物流运输无人配送系统、动车组及客运列车、城市轨道等交通制造及维修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

3.高技术船舶等核心系统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

(四)节能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类

1.重点用能设备及系统节能提效技术,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技术,余热、余压、余气回收利用技术,电动机、变压器、工业锅炉、风机、压缩机、泵等高效节能装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2.大气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装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理处置技术装备、环境监测仪器仪表、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设备等环保装备产业化;

3.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处理处置技术装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与装备产业化。

四、航空产业

1.飞机整机(含无人机)产业化;

2.航空发动机及其关键材料、机电系统、电子系统、组件/大部件、航空复合材料、航空关键零部件等产业化;

3.航空检测、保障、维修装备与服务产业化;

4.飞机系列化改装、改型、维修产业化;

5.航空发动机改装、维修、试飞产业化。

五、新能源产业

(一)光伏制造类

TOPCon、HJT(异质结)、砷化镓多层空间、晶硅/钙钛矿叠层电池等高效太阳能电池、高效光伏组件及相关装备、新型太阳能光伏组件封装材料、关键辅材、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等产业化。

(二)锂离子电池类

锂资源高效提取及高值利用工艺技术及关键装备产业化,高性能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单壁碳纳米管导电剂等关键电池材料,高能量密度、低成本及可实现4C快速充电的锂电池(包括新一代固态电池、凝胶电池、锂硫电池、锂空电池等)、锂电池关键生产设备等产业化。

(三)其他新能源产业类

1.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及相关装备产业化;

2.制氢、储运和应用等氢能产业关键材料、装备产业化。

六、新材料产业

(一)高性能有色金属类

1.高性能铜材、铜箔、铜丝及铜基新材料等技术及产业化;

2.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及特种合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高质化利用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稀土永磁材料废旧料再生技术及产业化;

3.钨等高纯稀有金属材料制备技术及产业化、集成电路用超高纯钨及其他稀有金属靶材与关键材料制备产业化,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及钨基功能合金产品开发及产业化;

4.其他高性能稀有金属材料技术创新及产业化,包括高性能超音速飞行器用铪、锆、钽基超高温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低偏析钼铼合金、钨铼钾合金及其高端银产品产业化。

(二)高端装备用钢类

1.高精度高质量冷作模具扁钢、高导热高热强热作模具钢、高品质塑料模具扁钢、高性能齿轮用钢、紧固件用钢、轴承用钢等稀土钢及其他钢、机床专用钢等产业化;

2.先进超高强度板及其镀层板、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高性能耐磨钢等产业化。

(三)先进非金属材料类

1.装饰及结构保温一体化绿色建材、高性能特种陶瓷技术及产业化;

2.超细纤维非织造布材料产业化;

3.高性能、多功能、复合化有机硅新材料、碳纳米材料(碳纳米管、石墨烯等)及其改性材料、含氟高分子高性能材料、电子专用高分子薄膜等产业化;

4.玻璃纤维、碳纤维及芳纶纤维等补强材料等产业化;

5.生物基可降解新材料产业化;

6.生物陶瓷材料产业化;

7.纤维基增强复合材料、应用于5G领域绝缘材料、耐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等产业化;

8.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环境友好型高分子材料及高分子材料的循环再利用技术等产业化;

9.高端润滑材料及其关键原材料产业化;

10.高分子材料单体精细化工等化工新材料;

11.应用于血液透析器的医用聚醚砜(PES)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