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 南昌市
-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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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科字〔2023〕1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攻克“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大力提高科技项目的创新供给能力。南昌市科技局经过前期需求征集,专家论证遴选,现面向全国公开发布榜单,征集遴选揭榜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及工作流程
(一)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可单独揭榜也可与其他单位联合揭榜,采取联合揭榜方式的,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揭榜单位根据榜单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覆盖对应榜单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无注册时间、地域要求。
2.申报单位设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门槛要求。
(二)揭榜工作流程
1.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官网,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根据榜单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2.审核受理。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受理,审核时限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予受理的项目,必须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中反馈不受理原因。
3.纸质材料报送。在申报阶段不需报送纸质材料,项目审核受理后,进入专家评榜项目按业务归口管理科室电话通知时间和要求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A4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4.专家评榜。项目通过受理和形式审查合格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以审阅申报资料,听取团队陈述,提出质询等方式,对揭榜单位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等进行专家论证,并参考专家论证意见择优遴选出不超过6家揭榜单位。
5.对接磋商。发榜单位与专家推荐的揭榜单位对接,就技术需求、任务目标、项目实施、资金投入、经费拨付、成果权属及收益分配等问题进行磋商。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发榜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同意支持项目立项的意向书;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则该榜单废止。
5.公示签约。拟入榜项目由市科技局审议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或有异议但已成功消除异议的),市科技局下达正式立项文件,由发榜单位、揭榜单位、市科技局共同签订《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合同书》。发榜单位既是项目技术攻关重要参与单位,也是项目研发成果主要承接单位,与揭榜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技术攻关。
(三)揭榜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
揭榜单位主要为全国范围内具有研发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创新联合体(有关联交易的单位除外),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研发队伍等,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需求。
(2)提出的攻克“卡脖子”关键技术的实施方案可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发榜方进行转移转化。
(4)有同类技术需求的企业不得作为揭榜方,可以作为合作单位承接项目成果转移转化。
(5)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基础的单位和团队,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揭榜项目攻关。
(6)发榜单位的母子公司不得作为该发榜单位技术需求的揭榜单位。
(7)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自年度“揭榜挂帅”榜单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之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门槛要求,鼓励青年科学家积极申报。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揭榜。
(3)为保障项目负责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研发,有在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担任项目负责人且项目未验收的,不得作为本次“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
(四)其他要求
1.采取联合揭榜方式的,各单位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报材料提交。
2.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二、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申报开始时间:2023年6月10日
申报结束时间:2023年7月10日
科室审核结束时间:2023年7月24日
1.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高新技术科,电话:83884249,E-mail:2243815389@qq.com
2. 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农村与社会发展科,电话:83884246,E-mail:ncskjjnsc@163.com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府路118号市政府南四楼
附件:1. 2022年南昌市科技局“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