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开始申报
- 工信厅
- 2023-05-15
- 69热度
- 0评论
一、申报范围
根据《认定办法》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企业运营情况良好,近两年持续盈利;
(三)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管理的标准化、系统化、信息化程度较高;
(四)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能以案例形式输出管理创新成果,并愿意公开其管理创新成果、案例,分享管理经验。
二、申报程序
(一)各地申报企业(含中央驻赣企业)访问智慧工信一网通办平台(218.64.15.185:88/gxt_www/#/index),通过法人登录后搜索并选择“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认定”事项,在审批业务项下选择该业务,点击“在线办理”后按要求办理。申报企业上传《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及《企业管理创新实施案例报告》(提纲见附件2)等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市工信主管部门审核。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指导处工作邮箱,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初审。
(二)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登录“智慧工信一网通办平台”对本地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文推荐,后附《推荐企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
(一)2020年度及以前获评的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可再次申报,2021、2022年度获评企业无需申报。
(二)为完整准确、真实全面反映企业管理创新做法及成效,企业需按《认定办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2两个完整年度会计报表、管理创新过程中的阶段小结、管理创新期间出台的制度文件等说明性材料。
(三)获评企业中部分优秀案例将收录于《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实施案例报告集》并向全省推广(申报材料中的经济数据不对外披露)。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加强把关,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准确,文字流畅。
(四)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于2023年6月9日前完成初审并将推荐文件(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此后系统不再受理企业申报。
联系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指导处 熊博文,0791-88916365,13077930085;技术支持 雷隽梁,0791-88151609,15970801407。
工作邮箱:gxtqyzdc@jxciit.gov.cn。
3.2023年江西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