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
- 其它部门
- 2023-04-26
- 77热度
- 0评论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的通知
国市监竞争函〔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水平,扩大创新试点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二批创新试点以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直辖市市辖区(县)为单位开展,由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一)试点申请。各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自愿提出创新试点申请,认真准备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
(二)择优推荐。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各地提交的创新试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上报市场监管总局。
(三)评估论证。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专家对创新试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论证,选择10—15个地方政府重视程度高、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方向明确、工作基础较好、举措力度较大的地区作为第二批创新试点地区。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二批试点工作,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把关,并在试点名单确定后加强跟踪指导。申请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切实做好创新试点申请工作。
请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
联系人:价监竞争局 王振、马佳
联系电话:010—88650694、88650674
附件: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申请材料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4月24日
江西普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撰写可研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商业策划书等文案,同时提供商标代理、专利交易、知识产权咨询、体系认证辅导等服务。联系人:王樊,联系电话:13755286134(同为微信号)
承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研发类项目、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工业技改、新型工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双创平台;服务业专项、战略型新兴专项,以及农业系统、商务系统、人社系统的资格认定、荣誉奖励、资金申报类项目;研发费用归集核算、项目申报规划等业务
江西省中小微企业政策免费咨询平台

长按上图,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每天推送中央、江西及各市县政策文件、项目申报信息。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江西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