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关于组织申报抚州市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抚州市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抚州高新区经科局、东临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引导和支持创新活动的作用,为全市打好工业创新发展强攻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我局决定编制实施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

2.技术创新引导类计划: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应用推广项目。

3.基地与人才计划:市级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项目。

二、申报对象

抚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和管理水平;具有一支技术水平高、产业化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保证项目实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求。

2.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整体技术在本行业处于先进水平。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3年。

4.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予受理。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研发经费支出以统计部门数据为依据,其他企业以企业研发辅助账为依据。

5.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对违犯国家政策和法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社会信用不良被公开曝光的、未通过环评审批的申报单位不予受理。

6.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7.每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研发类项目且在研项目不得超过3项(包括此次申报的项目在内)。

8.已列入了市级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这种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9.已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到期仍未验收且未作任何说明的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0.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四、支持方向

围绕打好工业创新发展强攻战,重点支持我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等“2+4”主导产业和县(区)“1首位+1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升级。优先支持全市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优势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江西省独角兽(种子、潜在)企业和瞪羚(潜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研究;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全国全省创新创业大赛奖、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的项目以及有科技特派员参与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具备申报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培育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

1.《抚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上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3.上年度企业研发项目情况、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规上企业经统计部门盖章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提供虚假数据的取消该企业五年内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资格。其他单位从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下载相关表格填报,加盖本单位公章。

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列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文件、知识产权证书、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新产品验收证书、检测报告、高新企业认定证书、奖励证明、生产许可证等)。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职称证书、相关业绩、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其他辅助材料:成果评价、科技查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公示证明等(此项为市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另需提供的材料)。

6.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单位法人作出承诺,并对不符合本申报通知内容的作出保证。

六、申报流程

1.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在抚州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自主进行申报,经申报单位审查合格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页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

2.主管部门推荐。为确保项目申报质量,项目一律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县(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对受理的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遴选择优推荐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各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诚信行为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严格把关,在抚州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中的项目申报书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盖章页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同时将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汇总表》(必须加盖公章,一式1份)统一报送至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3.审核受理。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项目根据形式审查要求进行形式审核受理。市科技局机关各科室根据科室职能参与形式审查会,对项目形式审查进行指导。

七、相关说明

1.网上申报系统。抚州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kcy.jxinfo.net.cn/egrantweb/fzsstms。

2.项目受理。

项目受理:抚州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项目育成科;

受理地点:抚州市规划展示馆9楼964室;

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周伟翔、刘浩,联系电话:8213779;

电子邮箱:fzxmyck@163.com。

 

附件:2023年抚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抚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2023年抚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引导和支持创新活动的作用,为全市打好工业创新发展强攻战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制定2023年抚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研发计划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除满足申报通知中有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我市“2+4”主导产业和县(区)“1首位+1主导”产业发展定位,对工业创新发展三年倍增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在未来2年能够取得原创性的技术、产品、装备、标准、专利等科技成果。

2.申报单位自筹的项目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80%,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原则上应达到所申请财政资金的4倍以上(以统计部门数据或税务部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数据为依据)。

3.申报项目必须要有明确的经济、技术和知识产权等考核目标,并就考核目标的先进性、可实施性和市场前景进行阐述。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课题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

(二)重点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项目。

1.工业领域

(1)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高低温适应性、电驱动轻量化底盘、高性能铝合金轮毂、整车结构设计、驱动电机及其智能控制系统设计;汽车车身系统、动力系统、底盘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内饰系统等零部件设计与制造技术等关键技术等。

(2)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铜箔生产用电解液、电子铜箔工艺、铜工艺装饰品制造、不锈钢工艺装饰品制造、高端铝材等关键技术等。

(3)现代信息。数据采集、存储、分析与挖掘、可视化及安全防护等领域的关键技术,车载显示、曲面显示等小尺寸高端柔性LCD面板制造工艺技术的转化技术等。氮化镓等新型半导体与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与新型显示;轻量化卷积神经网络技术。智能语音交互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VR/AR技术研发与应用等;

(4)新能源新材料。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储能电池、高强高导高韧铝基新材料、高效单晶太阳能电池、高纯度单晶硅棒和光伏电站集成系统等产业化技术等。新能源电池正极、负极、电解液等关键材料;智能充电桩关键技术;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日用耐热陶瓷关键材料国产替代;高性能合成革新材料;导热凝胶;高性能陶瓷基板、高热导率陶瓷材料、高性能工业陶瓷材料;新型绿色建材、生态环保新材料;多功能高性能材料;环保可降解新材料;航空新材料;香精香料等精细化工新工艺研发;现代家具材料等。

2.农业领域

(1)绿色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生猪、粮食食品加工、蔬菜(含食用菌)和肉类综合加工技术;蜜桔、白莲、麻鸡、龟鳖、竹笋等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产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新技术;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与智能制造技术;农产品安全监测与控制技术;生鲜农产品产后供应链绿色保鲜与减损技术等。

(2)种质资源保护。水稻、猪、白羽肉鸡祖代原种、中华鳖、麻鸡、绿壳蛋鸡、食用菌、蔬菜、油茶、果业等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及良种选育、繁育技术与示范,果蔬、林草花卉、畜禽、水产、药用植物及中药材、农业微生物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技术等。

(3)农林种植和防治技术。蔬菜、果业、食用菌、药用植物及中药材、花卉苗木等农林产品的优质高效栽培、 智能温室栽培、水肥一体化等绿色种植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技术;林业微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生物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技术探索等耕地质量提升及污染治理技术;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技术;循环生态农业新技术及生物质资源利用等。

(4)智慧农业。先进实用农业机械化装备和技术,智慧农业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农业生产环境监控技术;农产品溯源技术;农业智能分析技术等。

3.社会发展领域

(1)生物医药。

化学药与生物药。抗肿瘤、心脑血管、呼吸系统、重大传染病及罕见病等疾病治疗药物及其中间体,滴眼液化学仿制药,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新型疫苗、新型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质和多肽药物、核酸类药物、凝血因子和干细胞药物等生物药关键技术,药物高通量筛选技术,生物蛋白药或中间体纯化提取技术,新型生物反应器,药物安全及药效评价关键技术和未来健康产业技术等。

中医药。江西特色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中药新药创制,经典名方开发,天然活性药物,中药药食同源新产品开发,道地(特色)中药材种植养殖标准化,中药材有效成分鉴别大数据统计与应用等。

医疗器械。智能化治疗设备和康复治疗设备;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新型植入介入材料,组织工程材料, 体外诊断试剂、新型敷料,医用电子、医用诊断及新型家庭护理设备等。

(2)卫生健康。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主动健康与老龄化科技应对,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等。

(3)资源环境。矿产资源保护勘察与绿色开发、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塑料污染治理、替代产品和模式的研发和推广使用,气象相关技术研究,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危废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关键技术研究等。

(4)碳达峰碳中和。重点行业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以下简称“CCUS”)、CCUS与新能源的集成耦合技术,能源、工业、住建、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零碳技术,碳核算、认证,生态碳汇,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绿碳、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有关固碳增汇技术研究等。

(5)其他社会领域。重大灾害事故风险防控关键技术、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研发、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质量强市、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等相关技术研究。

二、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重点支持科学技术奖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农业科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等项目。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科学技术奖培育。培育项目的成果或部分成果内容获得过市级科技创新奖一等奖,项目执行期间有申报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工作计划,或在二年内具备冲击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潜力项目。

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农业科技示范应用推广。重点围绕农业、农村引进先进技术、科技成果,引进技术及成果在当地助力推动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基础的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1.电子信息。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和高端服务器、“互联网+产业”,智慧教育等。

2.先进装备制造。先进数控机床、变电设备、大型特种构件关键零部件、数字化和智能化装备、军民融合技术等。

3.新材料。高性能金属新材料、光电功能材料、装配式建筑材料、陶瓷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等。

4.新能源。光伏电池成套设备、生物质高效清洁发电、动力型锂电池、纯电驱动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

5.现代农林。优良动植物新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节水高效农业配套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及森林资源保护技术等。

6.生物与新医药。地道中药材规范种植、创新药物、创新制剂、新型药用辅料、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疗器械、已上市药物大品种的二次开发以及先进生物技术在食品、药品、能源领域开发应用等。

7.生态文明。生态文明科技示范村(社区)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农村河道及沟塘水质改善,景观园林建设技术集成,古建筑保护与修复,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社会治安监控和老年人监护等为一体的智慧乡村(社区)管理平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特色文化保护与传承等。

8.公共安全。食品有毒有害物质检测、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溯源和快速预警技术,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相关技术,安全应急装备相关技术,安全生产技术,现代消防技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技术,自然灾害分析及监测、预警技术等,智慧警务、智慧司法、智慧城市和智慧消防等领域公共安全技术。

9.人口健康。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基层常见及多发病的诊断与防治,艾滋病、癌症、慢性病等疾病的诊断与防治,老年健康、烟雾病等领域的科学研究,热敏灸等中医特色诊疗,房颤等慢病管理技术推广及应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及应对等。

10.气象事业。气象观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气候变化应对、人工影响天气、大气成分分析、气象资源利用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5G应用等新技术在现代气象业务服务中的应用研究,气象开放实验室、科研机构基础设施、野外科学试验基地、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科技设施研究与建设。

11.乡村振兴。巩固拓宽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推广农村实用技术,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升级,带动村集体、农户(脱贫户)增收致富,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发展。

三、基地和人才计划

本次重点申报为市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江西,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突破性的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团结协作精神。

2.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岁,截止申报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创新能力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市科技创新奖的获得者;

(2)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团队(主要)成员;

(3)国家专利发明人或专利权人;

(4)近五年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已获得国家、省、市各类人才项目支持或人才荣誉称号的,本计划将不再支持。

4.申报人才应当承担有明确的产学研项目,与高校、企业或科研院所有合作项目,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有一定贡献。该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申报人才隶属在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先支持与我市企业联合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PS:通知中如有附件,请联系下方联系人微信。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发送。

 

        

江西普信知识产权服务专业():王樊13755286134

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江西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