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研究院培育对象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 工信厅
- 2023-03-23
- 73热度
- 0评论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研究院培育对象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工业设计优质主体,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加快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1〕9号)等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研究院培育对象申报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两种。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研究院培育对象申报 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2.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依法注册的、以企业法人形态、采取“平台+公司”等模式运行的工业设计机构。
(二)申报条件。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需满足《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所列的相应申报条件要求,申报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需满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工信产业字〔2019〕217号)所列的相应申报条件要求。
(三)申报推荐数量
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未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设区市及赣江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8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提交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申报省工业设计中心的单位按要求填写附件1,申报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的按要求提供附件2)。
2.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收集汇总辖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把关,按推荐数量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省管企业集团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或研究院培育对象,申报材料可直接报省工信厅。
(一)复核对象:2020年获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具体见附件4。
(二)复核程序
1.申请复核的单位对照附件3要求形成材料并提交所在地工信部门(不提交复核申请报告的单位视为复核不合格)。
2.由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负责组织实施当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并对申请复核单位出具复核意见报省工信厅。省管企业集团的申请复核材料可直报省工信厅。
(一)高度重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研究院培育对象申报及复核工作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工业设计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请各地工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强化指导,切实将实力强、业绩好、有代表性的单位推荐上来,并督促相关申请复核单位争创发展新优势。
(二)及时上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抓紧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于4月28日前将推荐和复核意见文件,以及申报和复核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复核材料一式一份)报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曹欢
电 话:0791-88916322;传真:0791-88916320
邮 箱:jxgxwcyzcc@jxciit.gov.cn。
附件:附件1江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doc
附件2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申请报告内容提纲.doc
附件3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申请报告内容提纲.doc
附件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doc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江西普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撰写可研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商业策划书等文案,同时提供商标代理、专利交易、知识产权咨询、体系认证辅导等服务。联系人:王樊,联系电话:13755286134(同为微信号)
承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研发类项目、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工业技改、新型工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双创平台;服务业专项、战略型新兴专项,以及农业系统、商务系统、人社系统的资格认定、荣誉奖励、资金申报类项目;研发费用归集核算、项目申报规划等业务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江西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