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国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 工信厅
-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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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国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3〕2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三)对于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一)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可在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进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或复核,按要求填报上传有关材料。同时生成纸质版的申报材料提交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收集本辖区企业申报资料,对照申报条件对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企业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一)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抓紧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或复核,切实将符合条件、在全国同行业中有竞争力的企业推荐上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开展精准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确保所推荐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对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要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通过复核的“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三)请各地于4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纸质正式推荐文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各一式两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各一式四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材料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代收。同时将相关表格及企业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参加复核的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有名称变更情况,应该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单更名审核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办企业函〔2021〕22号)要求,同步提交相应的变更材料。
联系人:魏菲 0791-82136651
殷超 0791-88916358
邮箱:zxqyc@ jxciit.gov.cn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南大道8号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三楼 魏菲 13576995566
附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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