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关于开展承接2023年度浔阳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申报工作的公告
- 九江市
- 2023-03-01
- 97热度
- 0评论
1、项目内容
(1)就业技能培训。
(2)创业培训。包括GYB培训、SYB培训、GYB+SYB培训、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商直播方向)等。
2、培训对象
符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中要求的人员,重点针对浔阳区范围内的辖区企业、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城镇困难人员、退捕渔民等群体。
3、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
按照中就培发〔2018〕2号、赣人社发〔2019〕3号、赣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标准执行。
4、培训时间:2023年10月底之前完成。
5、补贴方式:直补培训机构、企业。
1、具有九江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培训办学许可;
2、具有满足职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设施和设备;
3、具有远程监控和储存视频设备;
4、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专职师资和教学管理人员,创业培训师资应是江西省创业培训讲师库内人员;
5、具备完整的课程体系。教师要在基础课程内容上,优化的课程设计,增加亮点内容,使教学内容更贴实际、教学方式更接地气;
6、具有独立财务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7、具有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近三年来有较好完成就业技能、职业技能提升、创业培训任务的业绩;
8、具有规范内部管理,社会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无违反规范培训法律、法规和被处罚记录,无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社会影响的举报投诉等。
1.《任务申报表》(附件1);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附件2);
3.申报机构资质材料;
4.符合条件的场所、设施证明材料;
5.符合要求的培训项目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等;
6.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7.培训业绩和培训图片资料;(请各培训机构按以上顺序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供审核、备案)。
申报:截止时间3月10日。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且符合要求的职业培训机构可自行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必须于2023年3月10日17时之前送至九江市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庐峰东路38号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四楼)。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已承接了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任务:
1.不按照中就培发〔2018〕2号文件要求办班的;
2.将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5.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联系人:朱汉冰高家凯 联系电话:0792-8573710
九江市浔阳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日
附件:
- 1.《任务申报表》.docx
-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docx
江西普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撰写可研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商业策划书等文案,同时提供商标代理、专利交易、知识产权咨询、体系认证辅导等服务。联系人:王樊,联系电话:13755286134(同为微信号)
承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研发类项目、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工业技改、新型工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双创平台;服务业专项、战略型新兴专项,以及农业系统、商务系统、人社系统的资格认定、荣誉奖励、资金申报类项目;研发费用归集核算、项目申报规划等业务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江西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