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关于征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 鹰潭市
-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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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1.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 2.修改意见反馈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840116038@qq.com,并注明提出意见人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慧慧联系电话:15216073519 附件: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4日 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一)建立健全高质量创造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我市铜产业、物联网产业等支柱产业,开展产业协同技术创新,培育高价值专利。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每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10万元支持。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 (二)强化发明专利评价导向。在实施抓创新促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中,将发明专利的产出和运用作为重要条件和考量指标。引导各类技术创新项目资金向发明专利产出多、质量高、运用好的企事业单位、重点实验室及各类技术(创新)中心倾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推动专利导航在铜产业、物联网产业等支柱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培育符合产业创新发展的专利密集型产业。每年支持1个专利基础好的重点产业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20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引导产业龙头企业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培育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专利密集型企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2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旅局 (五)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提升商标品牌的竞争力和市场价值。鼓励企业运用商标国际注册开拓海外市场,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保护的鹰潭企业商标品牌,每件补助30万元;对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途径提交的商标国际申请,并成功获得外国(地区)商标注册的企业,每件奖励1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六)培育区域品牌经济。推动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鼓励地方特色农产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新批准的地理标志商标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件奖励申请单位5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粮局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七)鼓励企业购买发明专利。指导企业引进先进专利技术和外部研发资源,实施“揭榜挂帅”制度,建立产业研用合作机制,提高专利对接精准性。对鹰潭企业购买发明专利,属非关联交易且在鹰潭转化实施的,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年度发明专利实际交易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交易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八)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移转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改革收益分配机制,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动力。由市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成果,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但两年内未转化实施的,鼓励进行拍卖或实施开放许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发明专利在鹰潭转化实施,属非关联交易且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年度发明专利实际交易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九)鼓励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在鹰潭落地。鼓励吸引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在鹰潭落地,开展产业关键核心专利技术收储和运营。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每年引进和促成50件以上发明专利在鹰潭转化实施,或促成发明专利许可转让实际交易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并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属非关联交易并转化实施的,按实际交易金额的5%对给予奖励,每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十)奖励优秀专利实施项目。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发展。引导企业建立专利与技术标准协同发展机制,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专利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对核心专利技术融入技术标准成为团体标准的,经评审,每件奖励制定主导单位3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培育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1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2万元;新认定为鹰潭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3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对通过发明专利进行质押融资,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质押登记,每件用于质押的发明专利奖励1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3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鹰潭银保监分局 (十四)开展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补助。对参加专利保险的企业,按照实际缴纳保费的60%给予资助,每个企业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鹰潭银保监分局 三、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十五)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知识产权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落实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鹰潭海关 (十六)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庭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构建大保护格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鹰潭海关 (十七)提升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拓宽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快速维权渠道,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发挥鹰潭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成立调解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司法局、市法院、鹰潭海关 (十八)建立专利技术调查官制度。邀请专利技术调查官协助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 (十九)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加强鹰潭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支持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地鹰潭。对2023年起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鹰潭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专利代理师超过3名(含3名)的,一次性奖励新机构5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最高补助3万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二十一)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相关高校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鼓励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运营等实务课程,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相关课题研究。自2023年起,对企业在职人员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新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二十二)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加强干部知识产权学习教育。推进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鼓励中小学开展以发明创造为内容的实践活动,提升青少年的知识产权意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文件在实施过程中若遇上级政策调整的,执行上级文件。同一年度同类项目优先享受国家、省级政策,市级不予叠加,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种奖励,不进行重复奖励。《鹰潭市知识产权奖励办法》(鹰府办发〔2019〕34号)同时废止。本文件由鹰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江西普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专业撰写可研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商业策划书等文案,同时提供商标代理、专利交易、知识产权咨询、体系认证辅导等服务。联系人:王樊,联系电话:13755286134(同为微信号) 承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研发类项目、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工业技改、新型工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双创平台;服务业专项、战略型新兴专项,以及农业系统、商务系统、人社系统的资格认定、荣誉奖励、资金申报类项目;研发费用归集核算、项目申报规划等业务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江西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