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赣工信办有色函〔2023〕10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3〕1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符合要求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积极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顺利开展。

二、本次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申报网址http://https--xclcygx--miit--gov--cn--j81dfe060b9f95.ipv6.jiangxi.gov.cn。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以工信厅联原函〔2023〕10号文为准,可在申报网址查询。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与承保公司联系,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审查。我厅将按《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做好初审工作,并开展现场核查。

四、联系人:有色工业处何磊0791-88916379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

        

江西普信知识产权服务专业():王樊13755286134

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江西项目申报